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☆396.第四百一十四章不想記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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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一十四章 不想記起

女孩點點頭,目光覆雜的看著面前的男人。

他是大學生,學歷很高,可是卻不喜歡在單位裏工作,所以才來這個小漁村,當一個簡單的語文老師。

餘一,是她見過最漂亮、最幹凈、最善良的男人。

至少在她失憶後,他是她見過最好的男人。

但是……這些天,她腦子裏總有些奇怪的畫面,浮過。

好像,是她失去的那一段記憶。

她夢見一個漂亮的女人,滿臉怒氣的罵她,風如意,你就是個瘋子。

風如意,是她的名字嗎?

“餘一,我好像認識一個叫做風如意的人,你能不能幫我查查這個人?”

“你記得這個人?”

男人溫柔的聲音帶著一絲激動,他明亮的眼神盯著女孩,嘴角的笑容越發溫柔。

他希望她能找回家裏人,但是……又很舍不得。

女孩點點頭,頓了頓,她忍不住伸手抓住男人的衣角,聲音有些顫抖的說:“如果你查出來,這個人很壞,不要告訴我,好不好?”

“傻姑娘……”

他溫柔的彎起嘴角,伸手把她的手從衣服上摘下來,再次伸手揉了揉她的頭發,承諾:“這裏,你永遠都可以回來,我一直在的。你腦子是有些輕微的腦震蕩,漸漸的恢覆了,是一件高興的事,不準悶悶不樂的。”

聞言,她用力的點點頭。

其實,她很喜歡這裏的生活,很喜歡溫柔、善良的他。

前幾天,隔壁的小孩子給她講了一個神話,神話裏叫做普羅米修斯的神,他是個外國的神,是個偉大到有些傻的人。

當時她就想,其實餘一,也是這樣一個人。

他每個月的工資,除了留下一些生活費,基本都拿去買東西,看完孤兒院的孩子,敬老院的老太太。

所以,他的日子過得格外清貧。

衣櫃裏,只有幾件洗得發白的體恤。

連禦寒的衣物,都少得可憐。

但是周圍的人提起他,沒有一個不翹起大拇指的。

她喜歡這樣簡單、善良的他,更喜歡和他一起過這樣平淡、安穩、煙火的小日子。

……

A市有名的富人區外,車水馬龍,但是一踏入小區,立馬就顯得安靜了許多。

薔薇拿著信件,忐忑的走在去往陸涼之家裏的路上。

這個富人區裏只住了五戶人家。

雖然只住了五戶人家,占地面積足足有八九畝地,而且位置就在這個寸寸金的商業街中心,可以想象住在裏面的人多有錢。

來到小區門口,薔薇已經提前給陸涼之家裏打電話。

接電話的是一個陌生的聲音,聲音很沙啞,但是特別有磁性,聽不出男女。

聽她把事情說完後,直接給門衛打電話,把她放進來了。

很快,薔薇步行來到陸涼之家大門口。

腦子很亂,心也隨著亂了亂。

深吸了一口氣,她才稍微平靜下來,伸手按下門鈴。

叮咚!

門鈴響了一聲,聲音格外大,薔薇心臟還是克制不住的加速起來,眼前浮現出陸涼之的模樣。

很快,有腳步聲傳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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